RSS
热门关键字:  开天辟地  高考试卷  高考作文  内蒙古大学  考研

内蒙古医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

来源:QQ教育频道 作者:佚名 时间:06-07 23:21:27 浏览:

第一章 总则

 

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,确保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,结合内蒙医学院普通本科、高职高专招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

第二条 学校全称:内蒙医学院

 

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:10132。

 

第四条 办学地点:呼和浩特市

 

第五条 办学性质: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。

 

第六条 办学层次:研究生(Q吧) 、普通本科、高职高专、继续教育。

 

第二章 组织机构

 

第七条 内蒙医学院设立由校领导、教务处、监察组及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,全面负责、贯彻、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;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规定、实施细则;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。

 

第八条 内蒙医学院教务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,负责协调处理学校普通本科、高职高专招生日常事务。

 

第九条 内蒙医学院招生工作监察组对招生工作过程实施全面监察。

 

第三章 录取规则

 

第十条 内蒙医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“公开程序、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。

 

第十一条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20%。

 

第十二条 英语(Q吧)专业招收英语考生并且英语单科成绩(笔试及听力)在及格以上(例如:150分试卷达到90分以上),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。

 

第十三条 从2008年起,民族预科生入学一年后经考核择优选择专业。本科入学二年或二年半后进行二次分流,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部分留在临床医学专业,部分分流到临床医学骨科方向、临床医学诊断病理方向、临床医学运动医学方向;中医学类部分留在中医学专业,部分分流到中西医结合方向和中医养生康复方向,药学类部分留在药学专业,部分分流到中药学和药物制剂。

 

第十四条 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。

 

第十五条 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,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。第二志愿考生投档后不影响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。

 

第十六条 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服从院校调整,而不服从专业调整者,能满足专业者可采取“专业清”方式录取,不能满足专业者学校做退档处理。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,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。

 

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执行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有关规定。

 

第十八条 考生统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,但体检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,对符合其它专业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整者,调剂录取。

 

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,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,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,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,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
 

第四章 其他

 

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:护理学(本科)每学年每人3300元,民族预科每学年每人2800元,其他本科专业每学年每人3500元,高职高专每学年每人5000元。

 

第二十一条 院部和专业介绍、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请见当年招生简章。

 

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:内蒙医学院

 

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: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。

 

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电话:0471-6657014 (兼传真)、6657031

 

第二十五条 学院网址: http://www.immc.edu.cn

 

附则

 

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,以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。内蒙医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与本章相冲突,以本章程为准。

 

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内蒙医学院负责解释。

赞助商位置
赞助商链接